万元皮质沙发散发刺鼻异味消费者要求退货遭拒 市场监管部门正调查取证
时间:2026-01-17

  近日,兰州市民马先生拨打奔流新闻“记者帮”热线万元购买的品牌皮质沙发散发刺鼻异味,导致家人身体不适,而且商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与实际产品不符,其退货要求遭商家拒绝。

  马先生告诉记者,2025年10月2日,他在兰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馆4楼的宝玛仕沙发门店订购了一款皮质沙发,商家开具了订货合同及收款收据。其间,他询问商家沙发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商家仅口头承诺“质量合格”,却未提供任何书面报告。

  同年11月8日,商家将沙发送到马先生家中。马先生说,沙发拆封后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坐在上面不到5分钟眼睛就能熏出眼泪。他随即联系宝玛仕沙发销售人员,对方称这是“新沙发正常皮革味”,并建议“通通风,过几天就好了”。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异味丝毫未减。更让马先生担忧的是,家中孩子开始出现眼睛不适和咳嗽症状。

  出于对家人健康考虑,马先生多次向商家索要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商家最初以“报告在总公司”为由推脱。经多次催促后,商家提供了一份名为布艺沙发的检测报告和一份皮料检测报告,但关键信息难以辨认。

  “他们越是不愿提供,我越怀疑产品有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马先生提出退货退款要求,但遭到商家拒绝。商家坚称沙发“没有问题”,且已经交付使用,不符合退货条件。

  无奈之下,马先生联系兰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馆客服,对方以“消费者将钱款自行交付商家”为由,表示没办法解决。2025年12月6日,马先生就此事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投诉。

  1月14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陪同马先生来到兰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馆宝玛仕沙发门店,门店负责人称销售给马先生的皮质沙发是合格产品,相关检测证明已上交至市场监管局。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已登记在册调查取证,1月8日,高新分局已发函至宝玛仕沙发生产厂家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取证,待对方回函后将给马先生反馈。

  甘肃律华律师事务所牟宇鹏律师就此事表示,首先,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提供清晰、有效且与所售产品对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商家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商家销售时未主动提供,经多次催要后仅给出关键信息难以辨认、无法匹配皮质沙发的检测报告,该行为已构成违法,足以让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产生合理怀疑。

  其次,沙发持续散发的强烈刺激性异味,实质是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初步证明。若经检测确认异味源于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超标,即属于明确的产品质量缺陷,生产者需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马先生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主张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此外,作为经营场所提供者和管理方,兰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馆对入驻商家负有审核资质、监督商品质量的审慎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场应积极介入争议调解,消费者在特定情形下可向其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