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依法处理一起网络营销案件
时间:2025-12-10

  举报反映:“**优选”直播间存在营销误导问题。该直播间在某网络平台直播期间,主播公开承诺网民连续观看达到指定时长,即可领取电子兑换券,凭券可在当地社区团购线下服务站兑换对应物资。

  网民A先生按直播间要求完成观看时长后,成功领取两张电子兑换券。然而,当其前往当地社区团购线下服务站兑换物资时,却被该站负责人告知需额外在站内消费一定金额,方可兑现兑换权益。网民认为该服务站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遂向网信部门举报维权。

  接到举报后,麻阳苗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立即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经查,该社区团购线下服务站位于麻阳县城某社区,名为“**人家”社区团购线下服务站,网民A先生反映的误导消费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麻阳苗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服务站开展联合执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讲,要求其严格遵守网络直播营销及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兑现直播间承诺的兑换物资,同时坚守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底线,杜绝此类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再次发生。

  此次事件的快速查处,不仅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本地网络营销从业者敲响了警钟。麻阳苗族自治县网信办与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常态化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消费环境和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