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关于审批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相关事项的公示
时间:2026-02-02

  为规范盖州市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审批管理工作,明确审批标准,减少行业违规行为,保障出版物市场有序发展,经盖州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现就我市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审批相关要求及前置审批材料公示如下:

  审批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须具备实体出版物零售单位。即企业及个人从事出版物网络销售活动,必须拥有合法合规的线下实体书店,方可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许可(网络销售备案),需提交以下完整前置审批材料,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决定及相关前置审批材料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盖州市委宣传部反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