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品产业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03

  拟对江苏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品产业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品产业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虹江路3号江苏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基本情况:本次改建项目在江苏齐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厂区建构筑物内进行,不新增建构筑物,仅对部分原有建构筑物的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本次改建项目通过新增印花、复合、烫金等后处理工艺设备,在原先革基布/平板布及衍生品单一品种生产的基础上,增加毛绒及衍生品、麂皮绒及衍生品、超纤及衍生品等产品的生产。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总体产品产能,新增的产品品种产能在现有革基布/平板布及衍生品产能削减中进行平衡,本次改建后仍维持年产9800万米的纺织品规模不变。

  公示情况: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1、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改建后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W1~W4)、设备及地面冲洗水(W5)、砂滤冲洗水(W6)、初期雨水(W7)、水喷淋塔废水(W8)、锅炉定期排水(W9)、锅炉除尘废水(W10)、生活污水(W11)、化验室废水(W12)、软水系统排水(W13),经厂区内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六圩港。循环冷却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

  2、废气定型、印花、烫光废气用集气罩收集后送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冷凝器+水喷淋+静电净化”处理;复合及烫金废气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拉毛工序通过负压集气管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导热油炉/蒸汽锅炉生物质燃料废气经“SNCR脱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本项目处理后废气中VOCs、颗粒物排放能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定型机和烫光机天然气燃烧烟气中SO2、NOX、烟尘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标准;生物质导热油炉和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染色机、脱水机、定型机、拉毛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废染料、废油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纤维固废、废布料、废烫金膜、废热熔胶、废水处理污泥及不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