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网络营销七大优势
时间:2023-01-23

  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传统媒体的受众虽然多,但是分布过于广泛,年龄、收入等参数的差距较大,导致房地产营销的实际命中率很低,广告的效能不高。而新的网络营销,却由于上网人员的特征,使得目标消费群较为集中。

  截止到2001年1月,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达到2300万,据预测,到2004年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将是1亿,他们的主力年龄是28—35岁。而在未来几年内,28—35岁的人群也将是房地产的主力消费群。

  在目标消费群相对集中的情况下,保证了广告的命中率,广告的投放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现线、成本投入低

  下面以某知名报纸为例:其一个整版彩色广告的价格为224000元人民币,其全国发行量为65万份,其是日报,假设其持续影响期限为3天,则广告成本为: 0.12元/人/天;某网站首页顶端旗帜广告价格为60000元/月,首页页面下载量为22.5万页/天,则开发商成本为:0.0089元/人/天,该报纸的人均成本为某网站的13倍。再加上报纸的读者群非常宽泛。20个阅读者之中大约只有1个有购房意向,而据调查某网站的浏览者之中83%的人有明确的住宅需求。如果该项目没有特别的突出卖点(如超低价位、特别设计等),其广告创意为中等水平,则其在三天之内大约会有50个来电来访,则其成本为4480元/个;经过测试,某网站网络广告一个月内大约有270个来电来访,其成本为222元/个,只有报纸的二十分之一。而且,随着房地产项目的不断开发,报纸上房地产广告正日渐增多,人们对每个广告的关注度日益下降。

  传统的媒体表现手法单一,而网络媒体则通过网络,运用三维展示、电子地图、语音解说等技术向购房者展示项目的所有信息,信息量大而翔实,不受地域的限制,有的甚至超越了现场售楼人员讲解的效果24小时不间断,没有时间和天气的局限,让购房者的选购有更大的自主性。

  据不完全统计,购房者从决定买到最后签约,平均到售楼处、现场看房的次数在3—5次左右。而网上大信息量的提供,就能让购房者在家也能看到所关心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看房的现场成交率,也相应降低了售楼现场的运作成本。

  与传统营销相比,它更强调互动式的信息交流,由强势促销转为软促销。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主动查询分散在各处的、感兴趣的房地产的价格、地理位置、品牌、咨询有关信息。通过BBS提问并及时得到解答,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保持密集的双向沟通和交流,大大提高了营销过程中消费者的地位。企业也可以通过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树立企业及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有的网站或网页还进行了链接,为购房者提供及时的购房、贷款方面的法律咨询。

  对于传统营销而言,最让人头痛的是如何得知营销的效果,而在网络营销当中,只要在网页程序中插入流量统计和探测流量来源的代码,多少人看过此广告、多少人点击进去详细查看等数据都易于测出。最后,利用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广告运营报表”就可以对每一个投放的广告进行监控。

  它可以按照购房者的具体IP地址、地理区域、城市等进行精确定向,亦可以按照时间、计算机平台或浏览器类型进行定向。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与“所见即所得”的制作特点,从材料的提交到发布,只需要数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就能把信息发布出去。

  我国网络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差、技术软件落后、缺乏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和高水平的网络营销人员,网络立法、结算系统、房地产税收等配套设施跟不上,以及广大消费者对持卡消费的排斥,都制约着网络营销的发展。单是互联网普及一项,就已经大大地制约了网络营销现阶段在我国内地的推行。

  现在房地产网站不少,且呈扩张趋势,但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实力较弱,服务内容单调,发布的信息许多是“粘贴”和“复制”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没有超过传统媒体。这样的信息量是远远不足以促动网站访问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至少应做到提供三维动态的样板房、小区的位置及环境,除了房地产本身的信息外,为访问者提供一些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咨询、购房程序、技巧等知识也是很有必要的。还有一些房地产网站不适应市场需求、缺乏独特价值、竞争优势不明显,网络营销成了买卖双方之间多余的第三只手。

  众所周知房地产是一件价值巨大的产品,它往往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生中金额最昂贵的一次购买,所以每个购买者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人们仍然信奉眼见为实的观念,看不到实物,他们不可能将一大笔款项交给一个小小的鼠标。况且我国的消费者与房地产商的互信度一直较差,所以目前消费者是无法充分信任网上交易的。

  网络虽然可以全方位展示房地产的外形,向消费者提供全部的理性购买依据,但它无法向消费者提供亲身体验,感性的现场综合感受对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房地产的所有技术指标100%合格,消费者也可能因为窗外的视野,甚至是隔壁的邻居而放弃购买。再者网络的特点是覆盖面大,信息传播速度快,但房地产具有不动性和客源地域性的特征,虚拟和现实存在矛盾。

  虽然有些机构可以协助企业建立网址,设计网页,帮助策划企业上网等事宜,但这些机构帮助企业进行网上营销的出发点不同,如出于盈利、促销、爱好等目的,可能没有设身处地从企业角度对企业营销活动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因此,能取得较好效果的案例不多。

  有些房地产企业或项目上网可能仅仅是赶时髦,存在一定盲目性。实际上,房地产项目在开展网上营销活动时,应明确企业建立网站的目标,做出完整计划,包括目的、市场调研、Internet服务情况,所需的资源、资金分配、预期效果等。

  利用Internet开展营销活动的费用到底要多少,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仍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潜意识里不愿花太多的钱,认为其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其实,由于Internet营销是建立在日新月异的Internet技术之上的,Internet技术发展会使企业在Internet上的投资逐步增加,而一个经常需要更新和维护的网站费用可能更高。只有不断更新,才能使企业网站在Internet上保持较高水准,否则网站缺乏吸引力,不能取得良好的营销效果。

  企业应建立监控机制和相应工具,来评估网络营销计划的进展和成果。浏览人数不能简单作为可靠的评估指标,更有效的参考指标包括查询成交人数、网页登记人数等。企业必须注意用户对网址的反应,在必要时做出修改不断调整网上营销策略是Internet营销成功的关键。

  网络营销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然而,限于房地产业与网络自身的特点,它并没有能力完全取代传统营销模式独立运作,因此,整合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进行优势互补,是网络营销的成长之道。

  到目前为止,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实质上是房地产整体营销策略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传统营销的对象是房地产网站本身和房地产企业品牌,而网络营销的对象是有关企业的大量信息,这两部分是缺一不可的,只有整合才能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

  房地产企业网站的推广和品牌的建立只有通过传统营销方式才能得以实现。网站作为消费者与企业最终产品之间的中介者,首先必须把自己推销出去,引导消费者进入网站,这样才能使他们接触最终产品信息,而网站怎样才能引起消费者的点击欲望呢?传统媒体的广告促销是有力的帮手。就连以网上直销闻名的戴尔公司,也在电视的黄金时段大打广告。在宣传网站的同时,还必须把网站同企业的品牌形象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真正有需求的目标消费者,以免虚耗宣传资源。因此企业就必须得在消费者购买决策前树立品牌形象。只有这样,消费者才会垂青于载有该品牌信息的网络。对于房地产这种高价值产品,品牌效应在消费者购买决策者中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良好的品牌形象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借助传统媒介建立品牌形象,是房地产企业利用传统营销手法引导消费者登陆企业网站的一个较好方式。

  利用网络提供信息。网络营销的对象是大量信息,包括房地产企业产品的价格、位置、销售情况及有关房地产的知识与新闻,如房屋百科、售点新闻等。网络虽然不能代替现场看房,但能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息,对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信息环境意义也很大,所以网络营销的目标至少在目前应定为提供信息,而不是网上买卖,实际交易还是应在传统渠道。